(经营管理、职场、游戏)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-小说txt下载-孙朦-全文免费下载-坏账准备与库存商品与银行存款

时间:2018-06-30 20:43 /言情小说 / 编辑:罗莉
经典小说《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》由孙朦最新写的一本职场、商业、经济类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坏账准备,库存商品,银行存款,书中主要讲述了:800000 3)酒店餐饮企业营业税的特别处理 (1)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雨据税法规定,酒店餐饮企...

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

推荐指数:10分

连载情况: 全本

作品归属:男频

《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》在线阅读

《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》精彩章节

800000

3)酒店餐饮企业营业税的特别处理

(1)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

据税法规定,酒店餐饮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,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,然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;未分别核算的,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
(2)混销售行为

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,为混销售行为。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零售的企业、企业单位及个经营者的混销售行为,视为销售货物,不征收营业税;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销售行为,视为提供应税劳务,应当征收营业税。

以上所述的货物是指有形产,包括电、热、气在内。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零售的企业、企业单位及个经营者,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零售为主,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、企业单位及个经营者在内。

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销售行为,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。

(3)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

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,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。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,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,不征收营业税。

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,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。纳税人兼营免税、减税项目的,应当单独核算免税、减税项目的营业额;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,不得免税、减税。

(4)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

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,营业税主要对各种劳务征收,同时对销售不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也征收营业税。增值税主要对各种货物征收,同时对加工、修理修业务也征收增值税。两个税种质相同,各自征收领域不同,理论上是可以划分清楚的。但在实际作中存在一些惧剔区别的问题,对此,国家做了一些惧剔规定。其中,涉及旅店、饮食、旅游等业务,据混销售规定的处理原则,比较容易确定征税范围。如饮食行业,在提供饮食的同时,附带也提供烟等货物,就应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。另外一种经营形式是饮食业自制食品,即可对内又可对外销售货物的兼营情况。如某饭店在大门设一独立核算的柜台,既对店内的顾客提供自制食品(如月饼、生蛋糕、餐等),又对外销售,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。在划分混销售或是兼营行为时都要严格区分两者的概念,才能正确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。

在其他务业中,情况也比较复杂。例如某酒店开设的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,附带也提供镜框、相册等货物,此种混销售行为就应按其他务业征收营业税。这是因为这项销售业务是以提供劳务为主,同时附带销售货物,这种情况下的混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。

2.城市维护建设税

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简称城建税,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“三税”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。它属于特定目的税,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,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。对于酒店餐饮务业而言,主要缴纳的税种是营业税,因而城建税的征税基础就是营业税。但目,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“三税”不征收城建税。如果你所在的酒店为外资企业,就无需缴纳此种税收。

据税法规定,纳税人违反“三税”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,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,但纳税人在被查补“三税”和被处以罚款时,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行补税、征收滞纳金和罚款。如果要减征或免征“三税”,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。

1.城建税税率。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,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。适用税率为:

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,税率为7%;

②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、镇的,税率为5%;

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、县城或镇的,税率为1%。

2.应纳税额的计算。城建税应纳税额的大小是由已缴纳的营业税的数额来决定的,其计算公式如下:

应纳税额=(实际缴纳的增值税+消费税+营业税)×适用税率

【例2】河大酒店地处南京市区,2009年5月份缴纳营业税800000元,无增值税和消费税。其应缴纳的城建税计算如下:

【答疑编号911070102:针对该题提问】

应纳城建税=实际缴纳营业税额×适用税率=800000×7%=56000(元)

编制会计分录如下: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
56000

贷:应税费——应营业税

56000

(三)育费附加

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,就其实际缴纳的“三税”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。其征收的目的是为加地方育事业,扩大地方育经费的资金而征收的一项专用基金。现行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%。对于酒店餐饮务业而言,主要缴纳的税种是营业税,因而其计算基础也是已的营业税。相关规定同城市维护建设税。

【例3】例中河大酒店应育费附加为:

寒用育费附加=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×适用税率=800000×3%=24000(元)

编制会计分录如下: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
24000

贷:应税费——应寒用育费附加

24000

第七节餐饮企业应付利息的核算

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,包括收存款,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期借款,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。

一、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

1.资产负债表,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,借记“利息支出”、“在建工程”、“财务费用”、“研发支出”等科目,按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,贷记本科目,按其差额,借记或贷记“期借款——利息调整”等科目。

2.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,也可以采用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。实际支付利息时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
3.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。

【例】甲餐饮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,共计120

000元,期限为9个月,年利率为8%.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。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一次归还;利息分月预提,按季支付。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:

(1)1月1借入短期借款时:

借:银行存款

(44 / 83)
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

餐饮会计实战一本通(新)

作者:孙朦 类型:言情小说 完结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详情
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